索引號: | 011536003/2019-00306 | 主題分類: | |||
生成日期: | 2019-09-26 | 發布機構: | 包頭市人民政府 | ||
名稱: | 包頭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第六屆包頭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| ||||
文號: | 包府發〔2019〕42號 | 主題詞: |
各旗、縣、區人民政府,稀土高新區管委會,市直有關部門、單位,中直、區直企事業單位:
根據機構改革和人事變動,為保障包頭仲裁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》及有關規定,經研究,決定調整第六屆包頭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,調整后的第六屆包頭仲裁委員會駐會專職組成人員兩名,其他組成人員均為兼職。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如下:
主 任:劉 豐 副市長
常務副主任:李衛東 包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
副 主 任:王文林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
安四虎 市工商聯主席
王瑛澤 包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副秘書長
委 員:張志剛 市司法局局長
李蘭維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
呂惠斌 市住建局局長
宿建勛 市政府金融辦主任
陳 麗 市工商聯副主席
朱海珅 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
胡明哲 包鋼(集團)公司總法律顧問
張建軍 中國二冶集團法律事務部部長
周 弘 包頭銀行業協會秘書長
王明瑞 市律師協會會長
張承根 內蒙古律師協會監事會主席
秘書處秘書長:李衛東
2019年8月2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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